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包拓业报道) “这电杆栽我家院里三十年了,总算移出去了,感谢法官替我讨了个公道!”

近日,盲人郭某某委托其子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送来了写有“公正执法护民权,明断是非解民忧”的锦旗,感谢速裁团队法官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付出的艰辛努力,困扰他们家多年的烦心事终于得到了化解。

据了解,1990年,为郭某某等六户村民通电需要,经与互助县电力公司达成协议,一根电线杆被栽在了郭某某家中。2020年,当郭某某准备在家中盖房时,因该电线杆严重妨碍施工建设,又不敢私自迁移电力设施,一时成为郭某某及家人心头挥散不去的云翳。为此,郭某某一家多次与供电公司协商,但未取得满意结果。眼看工期延误,郭某某一纸诉状将该供电公司告到了法院,但被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郭某某不服向海东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并提出被告赔偿其侵占宅基地使用补偿费1.5万元。

海东市中级法院速裁团队在详细了解案情及原告郭某某实际情况后,决定主动上门了解其诉求。在经过两次查看现场,并多次与一审法院、互助县供电公司、当地镇政府、村委会沟通协调和释法明理之后,互助县供电公司最终同意迁移电线杆。因该供电设施为包括郭某某在内的六户村民供电使用,且在安置电线杆时此宅基地尚未核准由郭某某使用,也不存在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原告宅基地的情况。法官找准当事人矛盾分歧,耐心做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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