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抚顺市获悉,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抚顺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行动和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在冬季救助行动中,抚顺市各县区民政部门和各救助管理机构将组织专门的街头巡查队伍,在繁华商业区、火车站旁和街头巷尾进行拉网式排查,劝导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街头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实施救治。

同时,在街道、乡镇设立专(兼)职救助工作人员,做到信息畅通、巡视到位。由社区(村)组织巡防员、楼长、志愿者、离退休人员等组成社区救助志愿者队伍,承担社区(村)的巡视、告知、引导,并负责临时性救助工作。通过采取建立易走失人员信息档案、发放预防老年人走失的“黄手环”及帮助易走失人员及流浪返乡人员解决生活困难、规劝并引导外地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申请救助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记者崔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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