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我省有序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

地下水用水量占我省总用水量40%以上,在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省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近年来,全省地下水用水量大幅度下降,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按照水利部总体工作部署,依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技术大纲》,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具体范围,提出全省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初步方案,为落实最大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李刚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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