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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妇联获悉,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日前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青海有31个集体和15名个人榜上有名。

其中,我省韩玲等5名个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等4个集体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青海圣源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手工枪刺车间等20个岗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刘翠青等10名个人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青海省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等7个集体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妇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好表率,在新征程上彰显新担当、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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