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维修资金相关业务的通告

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及广大业主: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新冠肺炎感染风险,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服务效率,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自4月14日起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线上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和维修资金返还业务功能,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线上办理业务流程

1、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关注“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绑定用户后,即可进入办事大厅,实现线上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业务。

2、广大业主可以关注“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绑定房屋后,可线上进行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投票表决。

二、维修资金返还业务线上办理业务要件及流程

广大业主可以关注“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绑定房屋后,进入办事大厅,点击资金返还办理模块,并提交以下要件:

1、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房屋对应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及买受人信息页)照片;

3、房屋产权人银行卡卡号;

4、房屋所有产权人人像照片;

5、《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业主交款凭证联照片;

6、线上申请提交完成,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电话通知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河北省住宅转账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业主交款凭证联原件到市民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窗口进行签字确认即可。

特此通告。

资金使用科咨询电话:0315-5106620

资金收缴科咨询电话:0315-5106619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