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给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迁安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查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4月18日8时许,迁安市永顺街道某社区居民乔某某违反防疫规定,做完核酸在楼下停留,经公安执勤人员劝阻,仍拒不配合,并将执勤人员摔倒。犯罪嫌疑人乔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4月18日18时50分许,在迁安市兴安街道某小区卡口,阚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闯卡,骑电动车将防疫工作人员拖倒在地。犯罪嫌疑人阚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4月19日17时许,在迁安市永顺街道某小区,公安执勤人员发现王某私自翻越小区围栏外出,且未佩戴口罩,拒不听从劝阻,并对执勤人员辱骂、殴打。王某被依法带至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配合卫生、公安等防疫部门的工作,遵守法律法规,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迁安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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