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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滦州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查,快速破获系列“拉车门”盗窃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简要案情

▲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27日,滦州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私家车车内物品被盗。接到报警后,这局特巡警大队立即联合响嘡派出所对此案展开调查。

经查,6月27日凌晨2时至3时期间,4名犯罪嫌疑人结伙作案,在滦州市城区以“拉车门”的方式接连盗窃车内4部手机及2瓶剑南春白酒,并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场盗窃车内现金800元。

民警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及查看监控录像,最终成功锁定4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6月28日,民警成功在乐亭县将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讯问,4名犯罪嫌疑张某甲(男,唐山市海港区人)、张某乙(男,唐山市乐亭县人)、齐某某(男,唐山市乐亭县人)、王某某(男,唐山市乐亭县人)均对结伙实施拉车门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张某乙、齐某某、王某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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