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一、缴费期间:2022年7月-2023年6月


【资料图】

二、灵活就业缴费明细

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调整

1、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原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医保。参保时须以唐山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141/月)为缴费基数,按7%比例一次性缴足最低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2、已参保人员退休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须以(上一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040)为基数延续缴费

四、具体事宜

1、从医保局缴费的灵活就业续保人员在本年度7月15日前,将保费足额存入协议登记的银行卡中,同时确保缴费银行卡状态正常和卡内余额不低于应扣费用总额(为防止因银行扣除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导致的医保金额不足,造成断保,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缴费金额的基础上多存30元)。

2、2022年7月-2023年6月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续保人员,需持《退休审批表》、《工资计发表》和身份证到参保登记部门(医保局)办理人员类别变更手续。

如因存款不及时或者未能及时接到(医保局)通知缴费电话导致停保的,请自行担负医保停保所产生的一切影响

咨询电话:8075186(县医保中心)

滦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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