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8月31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8月31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董焕德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广平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阚永康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春伯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闫晓明为滦南县教育局局长;

李新锋为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爱军为滦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玉宝为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宗顺滦南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汤瑞峰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健全滦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韩爱军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志海为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常耐震为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宝仓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闫晓明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志喜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 艳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禹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志琴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国仓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威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进杰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娜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那晓丽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艾文波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倩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增妹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雪梅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向月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秋莲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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