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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中旬起,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45户,尚未发现涉及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的违法线索;共抽检月饼225批次,完成检验160批次,尚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据悉,自8月15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规定: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月饼包装的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对月饼生产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行政指导,督促企业合规经营。深入月饼生产企业、商超酒店、批发市场等场所,从食品安全、商品价格、过度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月饼生产销售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在售月饼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过度包装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相关标准真正落实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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