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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新闻网消息(黄岩 张媛 马超)日前,古冶法院吕家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相邻的两家人在法官的尽心调解下,消除了矛盾,拉近了距离。

小李饲养了一只宠物犬,其父老李遛犬时忘记拴绳,小狗撞到了骑车的王女士,导致她受伤住院。因医疗费与小李父子协商未果,王女士将李家父子诉至法院。

法官杜林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是邻居,且事发当天被告父子态度较好,带原告去医院检查治疗,只是术后费用增加,便不愿再负担后续费用。考虑到双方并无强烈对立,仍有和解余地,法官便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耐心释明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相关规定以及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使双方各自转变了态度。原告主动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仅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5万元。

被告也意识到了自身过错,很快将5万元赔偿款交到原告手中,法官也加班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一场犬伤人引起的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寄语:依法养犬,犬主有责。饲养宠物的前提是合规饲养、合理约束,尤其在出入公众场所时,要严格按照相关养犬管理规定,看管好爱犬,尽量减少对周边人的影响,避免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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