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崔永焘报道)1月17日,记者从青海省林草局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局了解到,《关于加快推进青海国家公园省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自然教育大纲》编制完成。

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局副局长张学元介绍,为进一步做好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国家公园示范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技术标准体系的同时,会同省环境教育协会编制完成《关于加快推进青海国家公园省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青海省自然教育大纲》(以下简称《教育工作大纲》)。

《指导意见》以构建林草、教育、环保、农业、科技、文旅、共青团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为引领,利用各类自然保护地丰富的森林资源、古树名木、野生动物、湿地环境、地质遗迹等资源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为目标,以学生、家长、社会大众为主要受众,积极开展系列化、专业化、大众化、多元化的自然教育活动。

探索建立符合各个区域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社会实际的自然教育模式,建立健全自然教育专家团队和志愿者队伍,研发优质教材,配备必要软硬件设施。力争到2025年,在全省自然保护地现有宣教基地和2所湿地学校的基础上,建成我省全民自然教育基地网络,原则上每县依托一所学校,成立自然教育学校。到2030年,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相对完备的青海省自然教育体系,将自然教育培养成我省重点生态文化品牌,促进自然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教育工作大纲》从基本思路、基本原则、重点工作、保障建议等方面对我省自然教育发展做出规范要求,在自然教育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安排设置、教育基地打造建设等11个方面制定详细的近远期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省自然教育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具有青海特点、国家公园特色、产学研教深度融合的自然教育体系,打造具有国家公园品牌的自然教育活动模式,为全国提供自然教育工作经验。

2021年11月29日,国家公园示范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指导意见》《教育工作大纲》。张学元说,这两个文件将推动我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走在前头,将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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