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纪哲)4月1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转办第23批群众信访举报10件,涉及迁安市4件,丰润区2件,曹妃甸区、丰南区、玉田县、迁西县各1件。本批转办件中,涉及水污染4件,生态污染2件,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各1件,其他污染2件,无重点案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3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146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涉及迁安市20件,丰南区19件,玉田县17件,丰润区15件,迁西县13件,滦州市9件,遵化市、路南区各8件,曹妃甸区7件,古冶区、滦南县各6件,汉沽管理区5件,开平区、路北区、乐亭县各4件,海港经济开发区3件,高新技术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各1件(由于3个联合办理件涉及8个县区,1个案件涉及其他省市,故案件涉及县区统计数据为150)。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3月23日至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邮编050200,接受公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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