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唐曹人社字〔2023〕25号)要求,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面向曹妃甸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60人,现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招聘对象
具有曹妃甸户籍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全区招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60人,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上岗
(一)招聘办法。由各场镇自行组织。
(二)招聘原则。各场镇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在确定招聘人员时,原则上按居住地就地就近上岗,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须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10日。
2.报名地点:各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劳资办)。
3.报名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
(2)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实名制数据库内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页(本人页和首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困难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五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另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
4.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区人社局通过大数据协查社保缴纳、工商注册、就业登记等信息,核实是否为未就业创业人员或就业转失业人员。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各场镇于8月15日前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五)组织上岗。公示无异议后,9月1日组织上岗。
四、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待遇。公益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月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220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附:
1.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表.doc
2.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