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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叫霍某友却坚称是霍某良,本想冒用他人身份逃避酒驾处罚,最终被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近日,曹妃甸交警二大队执勤人员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按规定将其带到医院采集血液样本。该驾驶人在现场自称霍某良,并提供了霍某良的身份证号。民警经核查发现,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霍某友。后经询问,霍某友在充足的证据面前,承认其抱有侥幸心理,冒用其兄弟的身份信息,妄图逃避法律制裁。根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霍某友血液样本酒精含量为138.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对霍某友以危险驾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干扰公安机关办案依法立案。

交警部门提醒,公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是证明其身份的重要证件,是社会公共信用的象征,妄图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蒙混过关,一旦被公安部门查获,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要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惜生命,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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