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秋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资料图)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张秋冬同志任教育局副局长,免去乐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飞同志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免去县房屋征收中心主任职务;

张乐同志任县房屋征收中心主任,免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张艳光同志(女)任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双姐同志(女)任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岩同志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洪涛同志任县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郝晓同志任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建军同志(女)任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宏伟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按期正式任命;

马合军同志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按期正式任命;

杜雪坡同志任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按期正式任命。

免去:

杨秀娟同志(女)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茹同志(女)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牛建超同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姚海青同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赵新亮同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周贵增同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于文新同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振江同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边志功同志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玉华同志(女)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魏新河同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臧大喜同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才颖同志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春妹同志(女)县防震减灾中心主任职务;

付绍云同志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艳杰同志(女)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徐远同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学民同志滦河口生态旅游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树晨同志乐亭一中副校长职务;

郑怀庆同志中医院院长职务;

乔九梅同志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赵玉刚同志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