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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你看看这个协议,没意见就签个字吧!老刘每年还你8000元,10年还清欠款。”近日,在霍邱县人民法院长集法庭的“金其华调解工作室”内,法官、夏店镇砖佛寺村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坐在一起,只用一个多小时就化解了村民金某和刘某之间的矛盾。

“在村民打官司前就把纠纷化解掉,以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成为诉讼。”长集法庭庭长王金本告诉记者,通过认真思考和调研,从去年开始,该庭决定以创建“无讼村居”为切入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职能向诉讼前端延伸,通过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达到降低诉讼增量、减轻群众诉累和法官办案压力的目标,从而打造平安新“枫景”。

砖佛寺村党支部书记金其华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他所在的村也成为长集法庭打造“无讼村居”的试点。

“党课普法共同举办、社情民意共同排查、风险预警共同研判、矛盾纠纷共同化解、诉源治理共同探索,这是我这些年来调解基层矛盾的一点心得,也都充分运用到‘无讼村居’的创建之中。”金其华向记者介绍,目前该村与镇综治中心及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社会治理单位,在普法宣传、线索摸排、风险研判、多元化解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初步构建起立体、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格局。

王金本表示,长集法庭在村建立法官工作室,法官定期到村开展巡回审理、普法宣传、走访调查等工作;在推进司法服务“下沉”同时,着力挖掘村居自治资源,积极对接村“两委”、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方力量,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在矛盾纠纷发生的源头凝聚起诉源治理合力。

今年5月,在长集法庭推动下,长集镇将“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在全镇范围内推开,并纳入镇量化管理体系,把矛盾纠纷发生率、及时化解率、万人成讼率等作为量化考核的具体指标,积极推动诉源治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整体布局。长集法庭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社会治理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过去“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

“我们综合运用情、理、法等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避免双方对簿公堂,达到‘息事无讼’的效果。”王金本说。

(本报记者 袁 野 本报通讯员 储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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