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2014年3月中央确定我省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份之一。那一年,在西宁市委政法委工作的杨帆,参与了西宁市城西区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6年,正值全省面上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杨帆被调入省委政法委继续从事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亲历了从“试点探索—全面铺开—扩面增效”的改革全过程,与司法体制改革结下不解之缘。

推进改革中,杨帆和同事们一道不断探索实践,推动改革从“探路先锋”向“蹄疾步稳”大步迈进,建立起维护公平正义的“四梁八柱”,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委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创造了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海经验。

9月30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暨第二届青海省改革创新表彰大会上,杨帆获“全省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面对荣誉,杨帆说:“事情都是大家一起干的,所以荣誉也应该属于我们这个集体、这个团队。”

改革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改革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特别青海是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前面没有什么可探寻的路子。”在杨帆看来,改革就是打破原有体制机制和固化模式,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各项工作举措的提出都需要不断调研论证,因此一定要跑好“第一棒”、担好“第一责”。

改革初期,由于没有可参考的路径和成果,杨帆和同事们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改革精神、学习政策法律、学习外省市先进经验,不断深化对司法体制改革丰富内涵的理解把握,潜心研究,稳妥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广大司法人员切身利益,针对推进改革过程中部分单位和同志因对改革政策不理解产生的一些想法、议论和疑虑,杨帆在吃透中央文件精神、比对相关省份落实情况下,又深入法院检察院,宣讲相关政策、解读文件精神,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并理解支持改革,确保法院检察院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条不紊。

大胆创新勇于破解改革难题

作为西部省区,人才匮乏一直是困扰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瓶颈。“特别是青南等偏远地区留不住人才,法官和检察官‘断档’,司法人员储备不足等都对司法体制改革造成了巨大的挑战。”杨帆说。

为了留住人才,杨帆和司改办同事们多次走入基层法院和检察院调研了解情况,收集整理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基本情况和每名司法人员培养情况,并逐一分析,对表中央政策提出我省落实意见。面对法官检察官“断档”问题,杨帆和同事们认真研究领会中央改革精神及政策要求,在严格贯彻中央政策的同时,修订完善我省入额遴选办法,优化调整了部分入额环节、增加了员额递补机制,实现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政策要求确保遴选入额工作满足审判检察需求。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四梁八柱”已搭建完成,还需通过不断“修补”,开展“内部装修”。面对改革难题,杨帆主动推动制度创新。她积极参与我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事件和部分制度措施的研究起草工作。在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辅助人员招录过程中,她主动与省公务员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及时启动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修订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司法辅助人员的录取率和专业性。

立足改革勇于担当甘于奉献

“从改革到现在来说,经历的还挺多的。刚开始做这项工作时,基本没有正点下过班。”杨帆说。

在省司改办五年的时间里,虽然处室的工作任务重、人员少、要求高、压力大,但杨帆与同事们经常加班至深夜,精心研究改革思路和工作方案,务实勤恳、任劳任怨地为司法体制改革付出了大量的精力。

近年来,面对改革初期相关政策中央顶层设计不足、各地推进效果不平衡等问题,杨帆等在分管领导及处室长带领下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精心研究改革思路和工作方案。协调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改革,组织推动、督导落实了一批改革政策出台。改革以来,杨帆参与起草或起草各类讲话、汇报、报告等五百余篇,因成绩突出,她本人在2018年至2020年度连续三年被省委政法委机关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在员额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方面创造了青海经验,走在了全国前列。

这离不开杨帆和处室同事的努力。“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将在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杨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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