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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从示范创建、无忧退货、便捷维权等多个维度发力,不断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建设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364家。
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经营者建立落实“一承诺五制度”,即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和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采购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赔偿先付制度,增强企业主体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创建质量,定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退出机制。拓宽创建领域,引导各地将创建与区域特色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深化“乡村放心消费”“景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推进放心消费城市乡村、商品服务、线上线下、生产流通“四个全覆盖”。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建设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364家、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628家、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23家,涵盖商超、餐饮、维修、景区、养老服务、文化传媒等多个领域。
自2019年开始,按照“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我市积极在有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中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引导线下实体店经营者将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和流程等内容,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同时,探索扩大同品牌实体店经营者同城异店、同品牌连锁实体店经营者异地异店统一退货试点范围,通过尊重消费者“后悔权”,从而减轻消费顾虑,提升消费信心。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356家经营单位承诺实行7日或7日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实现无理由退货大中型商超全覆盖;“同城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9家,涉及42个门店。
持续拓宽消费维权渠道,以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治理体系,让消费纠纷和投诉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打通了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在商场、市场、村(居)委会等重点区域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265个。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协调调度作用,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65.75万元。积极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开通线上快速解决消费投诉渠道,实现“不出门、不用跑”的消费纠纷解决方式。上半年,全市新增(ODR)单位304家。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关切,依托入企实地查、线上智慧查、互联网+明产亮造等手段,大力推进肉制品、乳制品、餐饮、医疗器械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假保名优”活动,成品油质量和加油机计量执法检查等系列整治,累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79起,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