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获悉,《2021年度江门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简称《指南》)正式发布,以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培育和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最高扶持资金达100万元。

据介绍,此次《指南》根据《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简称《办法》)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自2019年《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共为32家符合办法规定扶持情形的企业,组织发放扶持资金554万元。

记者了解到,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及对象包括鼓励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动旅游品牌建设、鼓励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建设旅游集散中心、鼓励建设旅游驿站、鼓励非遗活化、支持旅游商品建设、推动侨乡民宿发展、鼓励发展旅游新业态项目、鼓励创建“旅游+”和“+旅游”示范单位、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加强城市旅游宣传推广和旅游人才培养等项目,其中,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单位、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五星级旅游饭店等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指南》明确,各申报单位需于3月15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并在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3月18日前完成初审工作,4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文图记者/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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