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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全省审管衔接改革市级试点工作,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唐山市进一步加强审管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创新推出“三分六定”工作法。
“三分六定”工作法指区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定审管双方职责,定业务协同内容、定议事会商机制、定双方对接人员、定信息互通渠道、定信息互通要点,推动审批、监管紧密衔接、常态互动。
在事前阶段,针对需审管衔接的191项事项,编制《唐山市市本级划转政务服务事项审管责任清单》和《需依据相关规划或总量控制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事项明确审批部门责任、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责任等,确定审管权责边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在事中阶段,编制《行政审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勘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评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事项明确勘验内容、评审内容及勘验标准、评审标准。在事后阶段,编制《划转政务服务事项备忘录详单》,明确审批局、监管部门双方责任处室、信息员及联系方式、信息推送要点及信息互通方式等要素。自承担试点任务以来,市行政审批局累计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1690条,实现实时推送、即时提醒,有效促进了审批和监管业务有效衔接、有机共融,持续提升了行政综合效能。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审管衔接举措,协同推进审批服务和监管方式创新,打造亲商利商、便民利民的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