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关于2023年度招聘第二批见习人员通知

经上级批准,拟招聘2023年度第二批见习人员34名,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报名时间:8月16日至8月24正常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管委会北楼306就业中心综合科

三、报名要求: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在签署见习协议当天,已满16周岁未达到25周岁的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是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每名见习对象只能参加一次见习。按上级要求,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在校生;

2.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董事长、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

4.个人领取营业执照的;

5.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人员,如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补贴;

6.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见习期间出现不符合参加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应及时退出见习。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见习人员持有: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照片2张;

3.《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4.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就业创业证编号。

五、见习待遇

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最长为12个月。就业见习期间,按唐山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200元)给予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保障单位接纳就业见习的,另每月发放补贴30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六、上岗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由就业中心牵头组织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对接,对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见习单位进行面试,择优上岗,确保上岗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七、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一人只能到一个报名点报名,多点报名无效;

2.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一人只能申报一次就业见习,不得重复申报;

4.一人只能报一个见习单位,报名表上不得涂改,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更见习单位。

附件1 2023年第二批见习岗位

附件2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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