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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投标保证金,企业资金压力大大减轻。这项政策真是‘及时雨’。”日前,宿州市萧县烈士陵园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砀山中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单春丽告诉记者。
据单春丽介绍,以往的招投标项目中,投标人需要先行缴纳项目合同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而且返还周期比较长,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她算了一笔账,宿州市萧县烈士陵园改造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为500万元,按照过去的政策,公司本该缴纳10万元投标保证金,萧县实施了免收投标保证金的新举措之后,这笔投标保证金全部免除了。
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后,萧县发展改革委(公管局)、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迅速落实推进。从今年2月起,萧县针对部分工程招标项目实施免收投标保证金的优惠举措。宿州市萧县烈士陵园改造项目就是萧县首批实施免收投标保证金新举措的项目之一。
“这个项目共有10家投标单位,一共免去了100多万元投标保证金,增强了企业在萧县投资的信心。”单春丽说。
萧县发展改革委(公管局)党组书记、主任张秀瑾告诉记者,自实施工程招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新举措以来,已为5个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共计减免投标保证金1800万余元,惠及企业100余家。除免收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之外,萧县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虽然减免了保证金,但对招投标领域的管理力度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张秀瑾说。近年来,萧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出了信用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诚信行为,同时综合施策,加强了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跟踪服务监管项目,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下一步,该县将针对拟实施的工程招标项目,根据信用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进一步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何雪峰 本报通讯员 彭裕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