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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朱卓)近日,省财政厅下达城市更新专项补助资金3.2亿元,助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支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我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优化城市结构、功能、布局,促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治理“城市病”问题,在全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努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此次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城市更新单元(片区)试点、城市管网更新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市域地段普查与城市(县域)历史风貌片区提升,以及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低碳片区)和智慧住宅试点城市等。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督促有关市、县(区)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实施,助力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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