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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殷骁)近日,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96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389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81名同志(含追授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4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我省一批个人和集体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据悉,在此次表彰中,我省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等11个团组织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叶集支行团支部等16个团组织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职员钱容琨等22人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刘祥宇等11人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近年来,我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凝聚在党的旗帜下,牢记初心使命,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本次表彰坚持从严审核、优中选优,注重对重大斗争、重大项目、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的激励。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来自大中学校、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解放军等各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